当前位置: 首页 
... "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主题征文 
 
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白茆沙整治建筑物水域的几点思考(太仓海事局 代建国)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本文根据江苏海事局“网管”方法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白茆沙整治建筑物水域实际情况,创新性提出了“三防一保”管理举措,引入“查研定改评”模式落实责任主体,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相关建议。

 

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白茆沙整治建筑物水域的几点思考

 

2011年开工以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的如期推进,进一步巩固了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战略地位。与此同时,在水上交通安全领域,一些阶段性不利影响也随之而来。随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深入推进,长江太仓段形成了白茆沙水道整治建筑物,布有潜堤3道,丁坝3座,护堤坝4座。工程整治建筑物对改善深水航道水深条件、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改变了长江航道的原有自然通航环境,对小型船舶航行、停泊安全及建筑物本身带来了一定的安全影响。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太仓辖区建筑物水域现状及其对通航环境的影响,太仓海事局群策群力、上下联动、积极创新、充分借鉴“网管”经验,有效推进了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相关工作。

一、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基本概况

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长3500米)、白茆沙北潜堤(长4888米)、白茆沙南潜堤(长8562米)、白茆沙头部潜堤及南潜堤南侧3座丁坝和白茆沙北潜堤北侧4座护堤坝组成。该水域设置灯桩4座,禁航标志6座。

二、太仓海事局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建筑物水域具体举措

(一)积极学习其他单位优秀管理经验

今年10月份,该局“网管”团队共计5位同志赶赴张家港海事局,学习该局运用“网管”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网管”团队第一站到达张家港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乘坐海巡艇现场查看福姜沙水道创设的抬缆浮、警示浮舟,详细了解了该局在管理整治建筑物方面的做法、解决思路、具体措施等内容。现场调研完毕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张家港海事局介绍了网格化管理发展历程、整治建筑物水域现状、整治建筑物体系及创新管理措施和成效。双方还就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实际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探讨。

(二)结合太仓辖区实际出台针对性方案

为充分借鉴网格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强化辖区整治建筑物管理能力,切实提升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长江南京以下12.5 深水航道工程建设,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了《太仓海事局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实施方案》。通过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构建“两层网格、三级责任”网格管理体系,打造“三防一保”的监管新举措。

“两层网格”是指指挥中心作为全局大动态管理部门,统筹全局层面的整治建筑物网格管理工作;相关海巡执法大队作为现场网格责任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安全监管。“三级责任”是指构建“指挥中心、格长、网格管理员”三级责任体系;深入推行网格格长负责制,格长由整治建筑物所属海巡执法大队的负责人担任,网格管理员具体由格长指定。

“三防一保”是指人防、物防、技防、确保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人防”即是提高全员意识,加大现场投入,强化动态监控等方式;“物防”即是优化整治建筑物水域助航标志、警示标识,设置警示浮等;“技防”即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监管水平;“一保”即是通过“三防”举措,确保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严防险情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管理水平。

(三)引入“查研定改评”管理模式落实责任主体

充分借鉴并运用“查研定改评”方式加强对整治建筑物水域管理,通过“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确定主体、不断整改、及时评估”等方式,不断提炼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长江江苏段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通航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该局于1115日积极到长江上海航道处开展走访,及时加强与航道部门联系,进一步明确航道部门作为责任的主体。通过走访,及时向航道部门通报了目前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存在相关问题和增设警示标志要求。

(四)通过加强宣贯以提高船舶安全意识

开展“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整治建筑物警示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窗口、现场等途径,及时发放《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整治建筑物警示保护宣传图册》,对整治建筑物水域安全航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执法人员及时向船员讲解整治建筑物分布特点及航行注意事项,禁止驶入整治建筑物区域。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面临主要问题

目前,太仓海事局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建筑物水域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急需增设警示标志。太仓白茆沙丁坝范围较大,南段又紧邻白茆沙锚地,警示标志(专用浮和专用标)连续性不明显,警示标志相对较少,易导致小型船舶搁浅。2016年以来白茆沙整治建筑水域共发生7起船舶搁浅险情、事故。

2.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航道部门作为整治建筑物责任主体,需要督促其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其应有作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高白茆沙整治建筑物水域通航环境安全。

3.南通海门水上临时过驳区增设后给整治建筑物管理带来更大压力。按照《关于明确长江江苏段水上临时过驳区海事监管主体的通知》(苏海通航〔2017381号)将设立南通海门水上临时过驳区(#B9-#B10附近水域),该水域本来即是搁浅险情、事故多发区域,设立后将会对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管理带来诸多更为棘手问题。

(二)相关建议

1.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应不定期对通航密集区、临近航道、搁浅事故多发的整治建筑物水域进行风险评估,对险情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相关安全管理建议;及时对整治建筑物水域的监管检查数据和异常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整治建筑物水域管理经验,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必要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航道等相关单位。

2.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彻底排查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必要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报告。

3.加强整治建筑物水域险情应急预案建设。应加强整治建筑物水域应急预案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迅速性和针对性。

 

参考文献

1.江苏海事局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实施意见

2. 太仓海事局关于运用“网管”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实施方案

3. 关于明确长江江苏段水上临时过驳区海事监管主体的通知

 

(作者:太仓海事局  代建国)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