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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镇江海事局 张金宝)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明确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美好前景,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任务和实现路径。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建设打牢了实践基础。

  

实践“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明确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美好前景,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任务和实现路径。深入实践“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是推动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长江江苏段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然选择。本文试从镇江海事局运用“空管”方法管理客汽渡工作实践出发,由小及大,探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海事现代化治理新格局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方法。

一、镇江海事局运用空管”方法管理客汽渡的探索与实践

“共建共治共享”是对中国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江苏海事局党组审时度势,跨行业、跨领域、跨思维借鉴运用安全管理中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了“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运用“空管”方法管理客汽渡是其中“五种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江海事局在推进“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中,“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一)主体责任充分落实,共建强基础。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安排、责任落实、资源配置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我们运用空管“主体责任全落实、飞机状况全保障”方法,推进渡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改善渡船技术条件。通过推进老旧渡船更新换代、船名亮化改造、渡船抗沉性技术改造、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四项工程,辖区新建渡船15艘,所有渡船完成船名亮化改造、警示标志设置,2艘渡船试点抗沉性技术改造。通过启动渡船提档升级工作,镇扬汽渡建造了全国首艘“全电推渡船”,搭载当前最先进的“电力推进系统”和“防碰撞预警终端”;大港汽渡、镇扬汽渡加大投入,增添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倒车影像系统、CCTV全覆盖监控系统。通过海事牵线搭桥,大港汽渡与金海星导航科技公司合作,创新建立国内第一套船舶安全预警平台系统。

(二)科学监管充分参与,共治聚合力。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专业指导、平等参与、自主管控有效解决公共事务中的矛盾问题。我们运用空管“飞行行为全规范、飞行过程全控制”方法,有效规范渡船航行避让行为、推广渡口自主管控,凝聚管理合力。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安排审核员协助大港汽渡、镇扬汽渡率先制定航行操作指南,实行体系化管理;在VTS系统标识渡运水域,实现渡船偏离自动报警;帮助辖区渡运单位以《长江江苏段渡船航行与避让导则》为基础,建立“一渡一策”操作规程。强化渡运自主管控,大港汽渡、镇扬汽渡、扬高汽渡分别建立新型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做到工作人员、规章制度、装备设施“三到位”,自主实施指挥调度和综合管控;镇扬汽渡、大港汽渡结合实际,分别创新建立“三三三”密度控制机制和“二一二”流量控制模式协调共建排除风险,海事、航道、客汽渡三方合作,在渡运水域增设警戒黄浮,为渡船铺设起“高质量跑道”。

(三)安全红利充分释放,共享提水平。共享即共同享受治理成果,通过科学监管、建章立制、督促检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运用空管“机组人员全评估”方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客汽渡管理经验和评估标准,切实提升船员履职能力,提升队伍安全、内部安全、水上安全水平。提升队伍安全水平,镇江海事局建立了定期培训、应急演练、履职检查等工作机制,积极为渡运单位提供服务,全面提升船员素质;通过主动调研渡运单位需求,为辖区数百名渡船船员举办了20余场“个性化”培训;专门开发10套渡船船员测试题库,编印《长江渡运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册》,增强船员履职意识。提升内部安全水平,渡运单位合理安排船员轮值班次,限制同一班组工作时间,大港汽渡、镇扬汽渡分别探索建立 “机动驾驶员顶班”和“双驾驶员轮转”等模式,防止疲劳驾驶。提升水上安全水平,大港汽渡、镇扬汽渡创新建立了上岗前异常报告制度,通过“本人主动报告、CCTV实时监控、汽渡领导定时检查、海事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船员日常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评估、安全督促。

二、“空管”实践对打造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的启示与思考

101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李宏印副局长调研大港汽渡,对我局积极运用“空管”方法、提升渡运安全管理水平的工作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结“空管”方法得以全面推进的原因,“政府引导、企业跟进”是基础,“同频共振、创新合作”是关键,“依法依规、科技应用”是保障,这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不谋而合,有很多相通之处。实际上,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实践,为全面打造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探索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政府引导、企业跟进”是基础。推动“空管”管理客汽渡,离不开海事引导。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海事具有显著优势,比如组织动员优势、资源配置优势、协调执行优势等。镇江海事局先后组织召开部署会、研讨会、推进会10余次,开展调研20余次,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航道处、金海星导航科技等单位为渡运单位提供政策便利和技术支持,全力保障了“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有力推进。但是海事推动并不是说大包大揽,渡运单位的全力支持、积极跟进是取得进展的重要基础。镇扬汽渡、大港汽渡等先后投入数百万资金落实装备提升行动,配合海事完成船名亮化改造、渡船提档升级、系统更新换代、船员培训考试等重要工作,为镇江辖区“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22条措施落实垫定了坚实基础。

(二)“同频共振、创新合作”是关键。客汽渡水域历来是海事安全监管的重点,但是仅靠单一力量难以实现高水平的本质安全。渡运单位既是“空管”实践的成果享有者,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实现海事与渡运单位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有利于推动客汽渡监管工作达到最佳安全状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推进“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中,海事与渡运单位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大胆的创新。例如针对渡运水域少数小型船舶贴边航行影响渡运航行安全的问题,海事、航道、客汽渡三方沟通研究,明确了“在渡船航行水域增设警戒黄浮”的创新举措,通过界定标识渡运范围解决了难题。针对各家渡运单位船员数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各不相同的情况,我们创新开展培训前调研,实地了解各家单位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有的以政策宣贯的为主,有的以案例讲解为主,有的则以法规解读为主,不拘一格、创新实践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三)“依法依规、科技应用”是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最可靠的长效机制。推动“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无论是“一渡一策”、“双驾驶轮转”,还是“三三三”机制、“设置警戒黄浮”,这些创新举措全部有上位法支撑,比如“一渡一策”来源于《长江江苏段渡船航行与避让导则》,“三三三”机制以定线制为基础,“设置警戒黄浮”有航道法作支撑。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镇江海事局在推动“空管”管理客汽渡工作过程中,科技因素同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港汽渡建设的安全预警平台系统,以北斗高精度导航、雷达扫描跟踪、AIS终端信息数据融合为基础,实现了渡船精准定位、场景模拟、视频分析、碰撞提醒、应急救援等功能,从本质上提高渡运安全应急管理水平。目前,镇扬汽渡与集美大学合作,也在积极研发“防碰撞预警终端”,将为渡船提供智能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

三、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的思路与建议

“空管”方法管理客汽渡工作实践作为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的一个缩影,充分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一脉相通。除此之外,20174月份以来,根据江苏海事局党组部署要求,镇江海事局、扬州海事局创新开展了六圩河口水域联合监管工作,通过“水域共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文明共建”的工作模式,迅速遏制了该水域事故多发态势,全面改善了重点航段船舶通航环境,为相邻海事机构对交界水域安全监管模式探索了新路,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十九大报告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概括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四个方面,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因此,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要从这四个方面发力。

(一)整合联动,提升基层海事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执法模式改革,打破长航系统固有的条块分割、上下错位、单兵突进工作模式,探索建立以海事为主体的“一体化监管、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的全功能执法新模式。坚持简政放权,摒弃本位主义,以开放性框架吸纳社会力量,将社会性事务和服务性功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形成多样化治理模式,实现治理资源由“单一分散”向“多元整合”转变。创新市场化海事治理机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解决海事当前遇到的矛盾问题,推动海事治理与社会自主管控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二)依法行政,提升基层海事法治化治理水平。把握好依法行政和深化改革的关系实践探索航道与通导现场执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研究。把握好依法行政与证据保存的关系,提高行政强制及执法办案证据意识,探索建立海事证据保存中心,实现“阳光执法、过程留痕、过后可查、证据过关”。把握好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的关系,围绕水上安全、内部安全、队伍安全,按照 “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工作理念,构建全覆盖的工作责任体系和新型执法监督机制,打造“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闭环监督模式。

(三)科技创新,提升基层海事智能化治理水平。科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统筹长航系统与地方口岸系统信息化资源,推动水上安全监管数据 “互联、互通、互认、互用”。探索推进“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在海事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快提高对船舶、船员、运输货物等核心要素感知、获取和处理能力,实现政务服务、行政处罚、船员服务等业务网上“一站式”办理。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以CCTV图像识别技术为主、AISVTS为辅,研究辖区船舶流量特征,实现船舶流量自动观测、船流高峰预判和预警、船舶特征识别、落水人员识别等智能化管理功能。

(四)提质增效,提升基层海事专业化治理水平。建立完善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和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常态化推动基层海事执法人员素质锻炼和技能提升。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坚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持续完善水上搜救、防污染、PSC等专业工作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装备资源,加大专业人才专业精神培育,理念技能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交通强国”,意味着我们将在新时代开启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践“12345”科学监管体系,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海事治理新格局,是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镇江海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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