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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核管”方法闭环管理危化品船舶的思考(泰州海事局 陈华文、吉仁)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船舶的流动性是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本文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挖掘核安全管理的内涵,思考和归纳其闭环式管理的经验,加以借鉴和运用到危化品船舶的管理,提出相应对策和工作设想。

 

运用“核管”方法闭环管理危化品船舶的思考

水路运输是危化品运输的主要方式,其具有运载能力大、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等特点。以长江江苏段为例,2016年船载危险货物吞吐量超过1.63亿吨,载运危险货物船舶12万艘次,在推动沿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环境风险。为此,江苏海事局结合二次革命新征程打造长江江苏段绿色生态走廊的目标,提出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作为12345”科学监管体系“五种方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一段的实践,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船舶的流动性是问题的本源。本文从“核管”方法的源头入手进一步挖掘核安全管理的内涵,思考和归纳其闭环式管理的经验,并加以借鉴和运用到危化品船舶的管理,提出一些个人浅见。

一、核安全管理内涵的持续挖掘

核安全事关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更与生命财产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休戚相关。经过前期调研和研究,提炼了核安全管理的内涵,主要体现在管理理念和基本原则,即“核安全至高无上、万无一失”核安全管理理念和“核安全纵深防御”的基本原则,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前期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的主要框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借鉴管理理念从危化品船舶的船舶规范、设计、建造、运营许可、公司管理、进出港审批、VTS监控、现场监督检查、事故应急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管控;另一方面借鉴基本原则,将“纵深防御”的五道防线“预防、控制、纠正、减轻、应急”演化成危化品船舶管理五个方法“优化、预防、监控、纠正、应急”。

经过实践和努力,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危化品船舶标准的提高、船载危化品安全与污染风险的管控、危化品船舶科学监管能力的提升和船载危化品应急体系的完善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推进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甚至成为影响“核管”工作深入的推进的“瓶颈”。因此,有必要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挖掘核安全管理的内涵。

经过思考和归纳,笔者认为核安全管理的核心保障在于闭环式管理。整个核安全管理封闭在独立的空间,形成链式的闭环管理。例如核设施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报废,核废料的产生、管理和处置等,从产生到结束,均在闭环的空间内运行,完全处于封闭状态,有效控制了风险。核安全闭环管理的经验对于危化品船舶的管理具有借鉴意义,如何加以借鉴和运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核管”方法,值得探讨和思考。

二、危化品船舶管理的“瓶颈”问题

危化品船舶管理问题的源头是船舶的流动性,并以此为基础整个管理领域形成的开放性特征,成为进一步推进“核管”工作的“瓶颈”,主要归纳如下:

(一)危化品船舶流动的开放性。相对于“空管”、“特管”等管理方法的管理对象相对固定,“核管”方法管理对象危化品船舶流动性高,难以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相关要求和标准难以统一,单独提高标准的阻力和难度也更大。

(二)码头作业品种的开放性。船舶的区域流动性造成适装证书品名的五花八门对码头的作业品种造成影响。而各地码头作业品种发证的标准和要求不完全一致,造成诸如混合芳烃等不规范品名的问题、码头作业品种数量差异巨大的问题等。且部分地区高危高毒品种多、风险大。例如长江江苏段高风险散装化学品42种,其中高毒性X类物质多达13种。

(三)从业人员素质的开放性。船舶的流动性决定了从业人员的区域流动性。因为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从业人员素质不一,特别是内河小型液货船船员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对核设施管理人员较低,增加了“核管”要求执行的难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开放性。危化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安监、环保、港口、海事等部门,存在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有毒液体、危险废物等诸多概念,造成具体工作上的冲突。例如环保部门对船舶含油污水、船舶洗舱水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的认定,增加了船舶污染物联单制度覆盖实施的难度。

(五)涉及管理部门的开放性。危化品船舶的运输管理涉及到环保、交通、公安、海事等多部门,联合监管需要部门间的通力配合,而船舶流动性的特征牵涉到船籍港管理,又引发了跨地区联合监管的问题,加大了管理难度。

三、闭环管理危化品船舶的可行性分析

结合前文分析,开放性是危化品船舶管理与核安全管理最大的区别。因此,要借鉴核安全闭环式管理的经验,要从源头上解决危化品船舶管理的问题,关键是解决其开放性的问题,即如何在开放的现状下实现有限的封闭,进而达到闭环式管理的目的。笔者认为现行阶段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大势所趋明确发展方向。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受到人民的高度关注。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危化品船舶运输给环境带来高风险的问题与化工产业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密切相关,与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相悖。因此,着力解决危化品船舶运输的风险问题符合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

(二)战略要求指引方法运用。“共抓大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提出的战略要求,其寓意深刻,是对当前长江经济带发展高瞻远瞩的战略性指示和方向指引,也是极具智慧的“方法论”。闭环管理危化品船舶的核心在于“共抓”,通过“共抓”的方式,将开放的管理对象,相对封闭,从而实现闭环式管理的目的。

(三)时代发展奠定现实基础。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历史的必然。随着社会整体在进步,解决危化品运输风险问题的社会基础在逐渐形成。一是经济基础的形成,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为解决危化品运输风险问题运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等手段奠定了经济基础;二是科技基础的形成,随着安全监管模式不断完善,手段不断创新,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例如船舶动态监管系统、企业AISCCTV监控系统、海事智慧智慧系统和码头“电子眼”选船系统的应用等,均奠定了科技基础;三是制度基础的形成,例如以笔者所在江苏地区,江苏省委、省政府力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活动,整合政府多部门,全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再如江苏海事局开展的基层执法模式改革,动静态监管力量的整合,以及推出的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的探索等等。以上均体现了“共抓”理念的实践,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闭环管理危化品船舶的方法对策

(一)内部整合,夯实闭环管理的基础。危化品船舶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海事机构内部就涉及多部门。因此要想实现闭环管理,对内首先得融入“共抓”的理念,切实履行海事整体对外监管职责。要做到无缝衔接,先从自身做起,夯实危化品船舶闭环管理的基础。而目前,海事基层执法模式改革的成果,为整合监管力量提供了契机。以笔者所在泰州海事局为例,进行了大动态和大静态执法力量的整合,分别构建了“大动态、一核心、两级联动”的新型海事动态监管“大部制”指挥体系和“四个一”的新型海事“大静态”监管服务体系,具体到危化品船舶管理,可用点、线、面来概括。

一是“点”,对分散的管理事权进行整合。推行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集中审批制度,将分散的审批“点”进行了整合,闭环到政务中心集中管理,实现了对内规范、对外统一,降低了履职风险,加强了危化品船舶的事前监管;

二是“线”,将动静态业务整合成线。大动态以指挥中心为支点将涉及交管中心的交通管控、执法支队和海事处现场监督的动态管理业务进行了整合,大静态以政务中心为触点进行集中审批将危管防污处职能管理、船舶监督处公司管理和海事处具体管理的相关静态业务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管理“两条线”。

三是“面”,真正实现统一对外。最终目的是推进两条“线”的整合,明确了大动态“信息掌控,协调指挥、督察指导、应急管理”的职能和大静态“政务服务、信息传递、事前管理、职能指导”的职能。充分发挥大静态“触点”功能,将信息“链式”传递到其他部门,必要时传递给“支点”——指挥中心,启动动态监管体系,发挥“双轮驱动”的效能,并跟踪信息反馈信息,实现闭环式管理。例如,将危化品船舶管理涉及的审批、码头和航运公司管理先在“大静态”进行了“物理”整合,再通过规范流转的形式,有机结合船舶安全监督、隐患管理等动态管理业务,实现了全面的“化学”整合,先在海事内部达到“共抓”的目的。

(二)融入共抓,理顺闭环式管理的脉络。危化品船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除了海事部门,还包括港口、船检、环保和公安等多部门。海事机构的管理主要局限于船舶本身,但“共抓大保护”的战略对海事机构如何融入“共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江苏省力推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活动本质就是为实现“共抓”建立的平台。具体到推动“核管”工作,应着力统一标准减少开放性对管理成效的影响。

一是统一船舶标准。加快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加强内河危化品船舶安全与防污染技术标准的研究,争取政府的支持,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进行固化,统一船舶的技术标准,减少因船型差异对闭环式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是统一作业品种。联合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结合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能力建设规划,邀请社会专家,共同研究分段分区域的危化品适运、限运和禁运名录,通过地方立标形式颁布。鼓励码头转型升级,减少高风险品种的作业,降低货物作业、运输风险。

三是统一企业标准。督促码头单位融入“共抓”的要求,督促码头企业全面统一标准实施危化品船舶选船机制,可推广“电子眼”智能选船系统的经验;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航运公司自身船舶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及时整改风险隐患。同时海事部门加大船舶安全监督力度,提高危化品船舶的准入门槛,逐步压缩存在严重缺陷并难以整改的危化品船舶的营运空间。

四是统一联单制度。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如残油、洗舱水、生活垃圾污的接收、转运和流转难以像核废料形成闭环的管理,偷排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管控。而联单制度是联动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实现闭环式管理的有效途径。但目前联单制度虽然在江苏地区以“263”专项活动的要求明确,但具体执行对象、执行标准、执行要求没有统一,且部分污染物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纳入联单制度缺少法律依据,造成了联单制度推行难度大,容易产生推诿现象,难以取得实效。因此,通过地方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船舶污染物联单制度的法律地位,并就具体要求进行统一,利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执行,也利于船舶相对人的接受。

(三)社会共治,构建闭环式管理的框架。危化品船舶的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共抓”不仅仅针对管理单位,社会共治才是闭环式管理的根本解决方案。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和夯实社会基础。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向绿色发展理念的整体转变。从法律法规角度,切实从保护母亲河、保护国民身体健康和推进国家航运事业和经济发展可持续的角度,加快内河及长江船舶防污染法律建设的步伐,提高对船舶航行长江及内河防污染的要求;从社会宣传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环保理念。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赋予和保障群众对排污船舶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权,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

二是推进港口配套和监管网络建设。推进港口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强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区域污染应急设备库;协调组织同一作业区内危险货物码头建立完善港口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专业防污染应急队伍,增配专业应急设备,全面提升港口防污染应急能力;通过转变管理模式,强化监管手段,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管,确保监控的有效性。推动码头的CCTV建设,加强船舶排污情况的监控,严厉打击码头和船舶的偷排行为。打造装备精良、技术精湛的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对辖区区域污染物排放的监控能力。

三是建立整体化的危化品监管体系。参照核安全封闭管理的经验,建立危化品单独档案,进行全方位管控,从危化品的产生、转化、转运、回收和处置,全部记录到案,形成整体化、封闭式的监管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宏观上控制危化品总量,避免产能过剩,总体上控制危化品对环境影响的风险;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堵住了危化品运输过程的瞒报、漏报,堵住了危化品私自倒卖的违法行为。

五、结语

运用“核管”方法管理危化品船舶,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和航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足当前我国国情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求,参考核安全闭环管理的经验,继续深化“核管”工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危化品船舶长治久安。

作者信息:

陈华文(男、52岁、泰州海事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16号、22530013921705288chenhw2009@163.com

吉仁(男、35岁、泰州海事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16号、22530015850856357812331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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