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有关航运企业:
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技术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交通运输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05考规)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管理规则》。现将修订稿和规则修改内容对照表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2009年11月13日前报江苏海事局。联系人:施行永;联系电话:025-83520210;传真:025-83520206。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管理规则
2.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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