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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航行通告 
 
通海航〔2017〕136号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航行通告

通海航〔2017136

  

驳船“PIKE”及“CLOWN”轮拖带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71220-20171220日。

二、船舶概况

1、“PIKE”轮,总长82.296米、型宽24.384米、型深4.87米。

2、“CLOWN”轮,总长82.296米、型宽24.384米、型深4.87米。

3、协作船舶:拖轮“QING”、“通港拖12”、“ 通港拖18”、“ 通港拖19”共4艘船舶。

三、作业水域:狼山码头410泊位至长江1#浮水域范围内。

四、作业方式:“QING”轮做主拖,“通港拖12”、“ 通港拖18”、“ 通港拖19”等三艘拖轮作为辅拖,通过绑拖形式拖至长江1#浮。

五、注意事项:

1、拖带船队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途经水域的主管机关报告船舶动态。

2、拖带船队按规定显示信号,保持VHF规定频道守听,过往船舶应注意识别,与拖带船队保持密切联系。

3、过往船舶应注意拖带船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拖带船队航速较慢,过往船舶应主动避让,以安全距离和安全航速会让,远离通过,以策安全。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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