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港泰兴港区联成液体化工码头扩建工程码头启用的航行通告
泰海航【2017】167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泰州港泰兴港区联成液体化工码头扩建工程已于2017年10月18日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通航安全核查,具备通航安全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泰州港泰兴港区联成液体化工码头扩建工程位于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左岸,团结闸河口(东夹江)下游处,在已建联成液体化工码头平台上、下游分别扩建60米和130米,形成总长413米的码头平台,可满足2艘2万吨级化学品船同时靠泊作业(水工结构按照靠泊5万吨级化学品船舶设计和建设),码头平台下游内档建设1个5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泊位长度62米。
二、注意事项
1.业主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对码头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业主单位应加强与上下游码头单位的协调,合理调度,确保停靠船舶的间距符合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业主单位应加强船舶靠离码头的安全管理,船舶靠离泊时应选择合适时机,严格落实拖轮协助等安全保障措施。
4.业主单位应定期对码头前沿及附近水域水下地形进行监测,必要时采取工程措施,确保码头岸坡稳定和结构安全。
特此通告。
泰州海事局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