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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人事分类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1-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般分为3个部门: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报务主任、报务员、水手长(水头)、木匠、水手等;
    轮机部:轮机长(老轨)、大管轮(二轨)、二管轮(三轨)、三管轮(四轨)、电机员、机工长(机头)、铜匠、机工(有时叫“加油”);
    事务部:政委(仅国有企业设有)、大厨、(船员多增设二厨)、服务生; 
    另外如果有实习生(卡带),会分到甲板部或轮机部,实习结束转做水手或机工(加油)。 船长是船舶最高领导,轮机长是船舶技术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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